2021年5月,山西省长治市某县一建材有限公司因虚开发票行为被列入了税收违法黑名单,虽然在意料之中,但是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某知道了这个消息后,仍十分沮丧。
起因还得从2017年的一笔业务说起。
2017年5月,该市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某找到该公司车队队长王某,请他虚构一笔业务,为其开具两张四、五十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该建筑公司在本市规模较大,且是他们的最大销售客户。王队长不敢擅自作主,赶紧向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某汇报了此事。王某某虽然明知该行为犯法,但考虑到对方是大客户,如果办成此事,今后在财务结算中也能比较顺利。在犹豫片刻之后,答应了下来。交待财务人员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按照对方要求分别于2017年5月10日、11日为该建筑公司开具了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名称为石子,税率3%,税额11650.49元,价税合计4万元。对方收到票后佯装把款项打过来,然后辗转多次把款返给对方。当月,该建筑公司作废了2张发票。其余2份价税合计为19.5万元的发票按期入帐。
2020年9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人员对该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检查。经过层层抽丝剥茧,发现该公司此笔业务存在资金回流现象,从而查出该单位虚开发票的行为。经过审理认定,属于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行为,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以5万元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公布办法》,该公司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由税务机关向社会公布并推送至联合惩戒部门进行惩戒。
王某某没想到他从2011年建厂开始,苦心经营,最终因为发票问题被列为违法失信企业。目前,很多合作单位听说他虚开发票,认为他信誉不良,不敢再继续合作了,公司效益大不如前。银行得知其纳税等级为D级也开始催收贷款。
近年来,税务部门加大对虚开骗税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推进税收违法“黑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于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只要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公布办法》规定的标准,就会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多部门的联合惩戒无疑是悬在违法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因此,摒弃侥幸心理,遵章守纪经营才是企业做强做大的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