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兴旅,实践生态文明,今年以来,湖北省孝感市双峰山生态旅游人民法庭积极探索“法旅”融合,以司法之力护航生态旅游新路子。
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系距武汉100公里范围内面积最大、景点最多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对此,度假区积极服务生态旅游,2019年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双峰山工委、管委会与孝昌县人民法院合作,设立双峰山生态旅游人民法庭。
这一孝感市首家突出环境保护和旅游专业化审判的法庭自挂牌以来,主要处理旅游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案件,还可处理偷挖山石、砍伐林木、农家乐排污等破坏生态案件。
据介绍,该法庭成立后,探索构建了 “一重两免三定四就”的“1234”司法实践体系。“一重”,即针对生态旅游纠纷具有突发性、时效性、当事人流动大的特点,注重发挥调解优势。“两免”,即对小额生态、旅游纠纷案件免收诉讼费和申请执行费。“三定”,即定期、定点、定人服务和办案。“定期”就是在“黄金周”和旅游旺季到景区巡回办案,公布热线电话,群众一个电话,法官即可奔赴现场。“定点”就是将生态旅游巡回法庭搬进游客较多的景区驻点办案。“定人”就是在节假日,以业务骨干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全天候”为游客提供法律服务。“四就”,即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
该法庭还在双峰山管委会支持下,建立“点—线—面”的工作模式,助推双峰山社会和谐稳定。“点”,即以法庭这个便民联系点为中心开展司法服务,实行提前预约、上门服务,电话立案、巡回办案。“线”,即法官与调解员的长线联系,探索法官主导下诉讼调解社会化模式,注重法官与景区公安、司法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对口结对,诉讼与调解并重,指导景区调解工作。“面”,即开展巡回审判,为群众提供必需的法律服务,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到基层群众中去辨法析理、定分止争。
同时,该法庭积极受理双峰山环境污染、土地侵权及游客旅游纠纷案件,参与项目建设征地协调,依法打击劈山毁林、非法猎捕、乱挖盗采珍贵花卉苗木的违法行为。推进双峰山生态修复和全域景区化及人居环境整治,完成矿山生态综合修复面积2000余亩,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20处。严查火源,在群众中宣传森林法,教育村民落实燃放烟花爆竹报备制度。该法庭处置村民非法采矿3起6人,盗卖石头1起7人,强化了党员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据统计,自该法庭挂牌以来,双峰山实现旅游接待人次18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