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涉案金额逾3000万 广西一“洗钱”团伙受审

2021-10-19 17:26:1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南宁10月19日电 (记者张广权)广西河池东兰县人民法院18日公开开庭审理梁某汉等11名被告人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2月,被告人梁某汉、黄某义经过协商后,由梁某汉通过境外聊天软件联系上家做“跑分洗钱”赚钱。后梁某汉委托霍某麦收购霍某玲、霍某先等11人的银行卡、K宝、手机卡等工具,通过电脑注册后登陆境外聊天软件进入上家创建的“CK二哈下发”群,梁某汉、霍某麦将其名下的银行卡以及霍某麦收购来的霍某玲等人的银行卡号上报给上家,由上家将银行卡号挂入第三方支付平台。

上家有资金需要转入时,在群里发送需要转入的银行卡、账户名和转账金额后,梁某汉便利用网上银行将钱转到上家指定的账上,完成“跑分”转账结算任务,从中抽取佣金,又按照0.45%至0.5%的比例将佣金支付给霍某麦,由霍某麦分配后将佣金支付给霍某玲、霍某先等人。

2021年2月至4月,该跑分团队团伙成员提供的银行卡为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金额总计3013.6693万余元。其中涉及国内通信网络诈骗案共20起,涉案价值44.2419万余元,跑分团队共获利18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汉、黄某义等5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组建、参与“跑分团队”共同多次帮助多个通信网络犯罪团伙收款转账,被告人霍某麦等6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租个人名下银行卡、手机卡、K宝给他人,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梁某汉等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的意见。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完)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河北深州警方打掉一暴力催债团伙 36名嫌犯被刑拘
下一篇:破案保民生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