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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教育焦虑如何缓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怎样依法开展——

多部法律草案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2021-10-18 16:55:10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0月18日电 (记者梁秋坪)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10月19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将审议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等多部法律案。10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就立法修法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多措并举缓解家长教育焦虑

当下,不少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一定焦虑情绪,有的是对未成年子女施加过重的学习负担,有的是对未成年子女沉迷网络等行为疏于管教或者不知如何管教等。如何帮助缓解家长教育焦虑,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

“对于这些问题,需要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多方面综合施策,共同推动解决。”臧铁伟表示,正在立法进程中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从家庭教育角度作出一些规定,帮助缓解父母的焦虑。

一是,在家庭教育内容上,突出家庭教育的特点,强调立德树人,引导父母在家庭教育中更多关注未成年子女品德、科学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培养,以及良好学习习惯、行为习惯、生活习惯的培养。

二是,在家庭教育方法上,引导父母树立正确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

三是,明确父母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四是,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五是,从国家、社会多角度,进一步明确各方面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支持协助的责任。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为大数据反诈提供制度支持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形势严峻,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占据很大比重,一些群众的看病钱、养老钱、上学钱被诈骗分子席卷一空,已经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从实践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方面的制度措施还不充分,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加强法律制度建设。”臧铁伟表示。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首次审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据臧铁伟介绍,草案将明确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基本原则,还将完善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有关基础管理制度。同时,建立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措施,统筹推进跨行业、企业统一监测系统建设,为利用大数据反诈提供制度支持。

此外,草案还将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加强其他有关防范措施建设;明确法律责任,加大惩处力度。

臧铁伟表示,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基本考虑有:一是,立足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侧重前端防范。二是,从小切口入手,对关键环节、主要制度作出规定。三是,急用先行,与相关立法相互配套、共同推进。

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明确写入“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是关于地方人大、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制定于1979年,并于1982年、1986年、1995年、2004年和2015年作了五次修改,推动地方政权建设不断与时俱进、发展完善。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即将提请审议的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拟在总则中明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对于我国地方政权机关更好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臧铁伟说。

据臧铁伟介绍,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此次修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坚持党的领导和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明确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责任,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是,适当增加省、设区的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进一步规范省、设区的市两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名称,补充完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

三是,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和地方政府机构设置的原则要求,明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增加规定区域协同发展工作机制、街道办事处职责等。

四是,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增加规定关于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选举任免、辞职、罢免和对监察委员会的质询制度等内容。

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拟确立在线诉讼法律效力

关于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臧铁伟介绍,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是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先后经历了2007年、2012年、2017年三次修正。

据介绍,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升司法效能,促进司法公正,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的人民法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在全面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拟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

臧铁伟说,修正草案对民事诉讼法的主要修改包括: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合理扩大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优化司法确认案件管辖规则;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和方式,明确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简化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方式;完善简易程序规定,调整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建立一审独任制普通程序审理模式和二审独任制审理模式;完善在线诉讼及送达规则,确立在线诉讼法律效力,完善电子送达规则,合理缩短公告送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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