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起,山东省青岛市聚力攻坚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开展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制度设计,连续3年先后出台4个制度,推动实现了“市、区市、镇街”三级法治政府建设全贯通,镇街法治政府全覆盖,为基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前不久,青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法治镇街”评选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法治镇街”评选工作。
“评选的目的,就是在总结前3年开展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上,树立一批新时代基层法治建设的新标杆,以点带面推动镇街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法治建设基层基础更加夯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使法治在服务保障镇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显著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青岛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万振东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开创镇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先河
时间回到3年前。2019年7月,青岛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关于建立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的意见》。当时,这是全国首个开展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门制度,此举开创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一级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先河,实现了对镇街司法所职能的一次重新定位。
青岛市确定了41个镇街作为试点,建立起具有青岛特色的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审查监督模式——简称“1234”模式。
“1”是一个机制,从制度层面规范镇街决策和执法行为,约束镇街行政自由裁量权。
“2”是整合两支队伍,即指导各区(市)集中优势资源,向试点镇街司法所倾斜,把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法律事务经历的人员充实到试点司法所;整合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专业力量,为镇街司法所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专业意见。
“3”是搭建业务指导、工作交流和统计上报三个平台,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
“4”是强化四项职能,司法所所长列席镇街党(工)委、党政联席等会议,对涉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大公共利益等事项依法履行法定程序的审查监督,及时纠正审查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越权行为,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2020年8月,青岛市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市各镇街全部纳入法治建设体系,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贯通”。
同年11月,青岛在全市138个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工委)全部建立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在山东省率先实现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三级“全覆盖”,实现三级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全贯通,此举标志着党委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在全市全面实现。
“通过健全完善党领导基层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整合力量推进全面依法治镇(街)工作职能的优化协同高效,有助于更好地发挥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基层党委政府更系统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万振东说。
推动镇街法治政府建设迈向纵深
制度出台之后,如何加强对镇街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关键环节的指导推动?
“青岛市配套出台了《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青岛市镇街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青岛市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同时,指导各区(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10区市普遍建立了审查监督机制制度和工作机制。”青岛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新锋介绍说。
翻开市南区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工作手册,《市南区街道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实施办法》《市南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市南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市南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市南区街道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流程图》等一应俱全。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汤晓华说,一系列办法的施行,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王新锋说,青岛市还通过举办“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培训班”,以及对各区(市)依法治区(市)办职能科室、区(市)司法局有关部门、各镇街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司法所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集中轮训等形式,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2021年,青岛市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其中对镇街一级法治建设工作做了专门安排。
今年8月,青岛市出台《青岛市深入推进镇街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经过3至5年持续推进,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镇街法治政府建设迈向纵深。
为镇街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开展以来,镇街领导干部决策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明显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万振东说,3年来,青岛市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成效凸显。
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作用凸显。据统计,仅2021年前3季度,全市共完成镇街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近600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200余件,镇街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57件,完成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近3000件、涉及金额近800亿元,提出合法合理性审查意见建议2000余条,镇街司法所长列席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研究会议近1000次。有力防范了不当决策、违法决策情况的发生,减少了纠纷争议,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为镇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通过健全完善党对基层法治建设领导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整合了镇街党委政府(办事处)及其下辖的具体部门、镇街人大、区(市)直部门的派驻机构,如派出所、司法所、执法中队,人民法院派驻法庭、法律服务机构等各方力量,推动了依法治镇(街)工作职能的优化协同高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夯实镇街法治工作队伍力量。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使镇街司法所专注于司法行政工作,扛牢履行推进镇街法治建设的重任,树牢“有为才有位”的理念。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工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胡英告诉记者,西海岸新区着眼于更好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司法所人员力量配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各镇街司法所各配备至少两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的司法辅助人员,其中最多的一个达8人。
胶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柴守峰介绍说,胶州市在镇街设立法律事务部,统筹镇街司法工作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律雇员等多重力量,实行“司法专业人员+法律雇员”模式,为镇街配备两名以上具有法学专业背景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专职从事法治审查、执法监督等工作,进一步整合基层法律资源,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
胶州市三里河街道政法委员孙世强告诉记者,现在街道进行决策、签订合同都有法律事务部的人员全程参与审查,镇街法治政府建设让大家办起事来心里感觉更有底了。
青岛市率先探索开展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的做法,得到山东省委主要领导、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