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认真梳理填报事项,对已查明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做到见人见事见实效。”2021年10月11日,在北京市检察院召开的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再次对整治顽瘴痼疾,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让党放心和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提出要求。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北京市检察院针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业务条线顽瘴痼疾,影响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和机关作风顽疾四个方面拟建章立制32项,截至今年9月30日已完成17项,占全部计划的53%,具体包括《立案监督和监督调查部门监督立案后案件跟踪催办复查工作办法》《北京市检察机关质效管控提示单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检察机关禁止违规插手经济纠纷的六条规定》《北京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入加强作风建设若干措施》等。
以《北京市检察机关禁止违规插手经济纠纷的六条规定》为例,严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干预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利用检察职权,要挟、迫使案件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或放弃其他合理经济诉求,严禁违法违规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及其孳息。严禁为经济类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严禁违反规定为经济类案件当事人打探案情、通风报信、干预、插手案件办理。
以《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提高刑事抗诉工作质效的指导意见(试行)》为例,该制度突出问题导向,围绕落实“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结构调整是重点”的工作要求,深入基层院实地调研,制定六个方面35项具体措施,推进北京市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持续深入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措施》为例,该制度结合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解决机关作风顽疾为目标,立足市检察院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制定6个方面19项具体措施,具体包括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群众作风、纪律作风、生活作风建设等方面。
根据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部署安排,北京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整治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聚焦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加强检察监督。据了解,在建章立制过程中,北京市检察院已针对该项工作出台《北京市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操作指南(试行)》《北京市检察机关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质化操作指南(试行)》,提升案件实质化审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