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布:清场搬迁执行行动现在开始……”
9月17上午6时,随着江苏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现场总指挥刘斌一声令下,百余名执行干警、公证人员、拆装工人等有序进入执行现场,一场强制搬迁执行行动拉开帷幕。
【案情】
2016年2月,淮安市某水利工程管理中心与淮安市某制管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制管公司承租管理中心位于清江浦区某处房屋600平方米及场地5600平方米,租期三年,自2016年3月1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予续签,制管公司一直占用涉案房屋和土地,管理中心遂诉至法院,要求制管公司返还房屋及土地。淮阴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开庭审理支持了原告某管理中心的诉讼请求,后经二审法院审理依法维持原判。但判决生效后,该制管公司未予履行,管理中心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局局长刘龙,多次与被执行公司企业负责人联系,要求主动履行义务,自行搬离现场,但该公司对法院督促置若罔闻,不予配合。淮阴法院决定采取集中执行行动,强制清空。
该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多次现场走访,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联合消防、公安、城管等多部门集中行动,委托公证处现场清点物资、对执行过程进行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见证执行。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迅速将场内人员全部予以疏散,并设立警戒线,拆装工人顺利进入场内,吊车、大型运输车、挖掘机等有条不紊开始搬迁行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来强奔赴执行一线,现场指挥执行行动,对人员往来、现场安保、施工作业、物品存放等作出工作部署。因场地内多为大型水泥管和塔吊等设备,陈来强院长一再叮嘱干警和现场拆装人员在紧张作业时,要时刻注意施工安全。经过四天两夜紧锣密鼓的行动,所有物品全部予以清空。
据悉,涉案房屋和土地紧邻大运河,合同到期后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拒绝搬离,严重影响了“大运河风光带百里画廊绿色航道”项目建设进程。淮阴法院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制定严密的执行方案,以雷霆之势迅速完成对涉案房屋和土地的清空行动,确保了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徐明成、武国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