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某网红因涉嫌销售违禁减肥类食品被捕,被她包装进减肥食品的成分“西布曲明”也因此走进了大众视野。由于其减肥辅助效果,西布曲明在减肥类产品中被视作“最有效”的成分,近年更是随着电商的崛起,以直播带货的方式改头换面变成热销减肥产品。然而,早在2010年,西布曲明就因风险问题被逐出药品行列。
减肥一直是热门的话题,身边很多人热衷于减肥,对购买减肥产品非常舍得投入,市面上各种减肥产品应运而生,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经审查,2020年5月份,陈某某从网上买来制作减肥胶囊的西布曲明等原材料,交于自己的丈夫许某某在其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家中生产胶囊,并对生产好的胶囊进行包装由陈某某通过微信出售,由许某某带至物流点进行邮寄。至案发之日,犯罪嫌疑人许某某、陈某某向全国销售近140余套减肥胶囊(合计8400粒),涉案价值达23000余元。
经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多次释法说理,讲解法律政策,2人均表示愿意认罪认罚,以2名被告人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中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其妻子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检察官温馨提醒:
2010年起,国家已经明令禁止“西布曲明”在我国生产、销售和使用,食用添加了西布曲明的减肥药会增加严重心脑血管风险,会对身体造成很大危害,在减肥药里添加西布曲明并销售的行为,将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希望消费者购买需谨慎,切勿被虚假的减肥广告所欺骗,让自己蒙受损失的同时,身体也遭受伤害。本案的成功办理,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力震慑了潜在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分子,捍卫了食品安全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
食品问题与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息息相关,下一步,中站区检察院将继续坚决落实好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