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查洪南 通讯员赵田瑞 匡牧霞)办公室更换的墨盒是否有毒有害?应如何回收处理?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向生态环境部门发出了对此类电子废物垃圾强化监管职责的诉前检察建议。
龙泉驿区检察院检察官古信勇在工作中发现,墨盒销售公司将替换下来的墨盒、硒鼓直接扔进垃圾桶。而资料显示,墨盒、硒鼓含有铅、水银、镉、铬等有毒有害物质,属电子废物垃圾。经走访调研,古信勇发现各单位每年产生大量废旧墨盒、硒鼓,但销售墨盒、硒鼓的公司都将这些电子废物垃圾弃于普通垃圾桶,未进行规范的收集、储存、利用、处置,可能引发环境污染问题。
今年6月,龙泉驿区检察院立案调查该区墨盒、硒鼓处理问题。8月19日,龙泉驿区检察院针对该案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邀请该区生态环境局、硒鼓销售公司代表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应当督促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电子废物垃圾的收集、储存和处置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加强社会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公众依法处置电子废物垃圾。
随后,龙泉驿区检察院向该区生态环境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销售单位未依法回收、处置电子废物垃圾的行为履行监管职责。
据悉,龙泉驿区政府办、区生态环境局、区检察院将联合发文,督促全区行政机关单位带头践行电子废物垃圾处置规范,与有能力回收、处置电子废物垃圾的公司合作;龙泉驿区检察院将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主管行业领域企业开展电子废物合法处置宣传,并与区综合执法局沟通协调,督促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