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7月30日上午,黑龙江省法院对8件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同步公开宣判,4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等刑罚。
此次公开宣判的8件案件,均为人民群众最为关注,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既有黑社会性质组织者、领导者在电力工程领域实施的重大职务犯罪,又有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既有发生在校园、乡村等群众身边,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恶势力犯罪,又有发生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矿产资源等领域,实施暴力滋扰、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损害当地营商环境的恶势力犯罪。
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胜利,黑恶势力得到有效铲除,社会治安环境显著改善,法治权威充分彰显,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今年以来,黑龙江法院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认真研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具体措施,始终坚持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持续巩固扩展专项斗争成果,努力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为黑龙江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更加精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