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法理情交融,化解纠纷游刃有余;他善于总结,法律方法运用熟稔于心;他任劳任怨,全心全意为民解忧……
在26年的时空坐标里,从秉承“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精神的中国政法大学学子,到“热爱生活,学习不止”的法官,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马凯峰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在岗位上耕耘,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司法红利。
以“法”为桨 涉渡时光之河
1995年,从大学毕业的马凯峰选择回到家乡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先后在户县法院(今鄠邑区人民法院)政工科、院志办公室、法警队、执行庭任职。2003年,成为一名民事审判法官。
如果说,大学的法律专业训练让马凯峰具备了法律思维,那么,法院日常案件审理,就是对他法律思维不断雕琢的过程。
在审判过程中,法官需要找准大前提,即探究法律规范,再以确认的案件事实为小前提,通过二者的联结而得出结论。逻辑寥寥数字,但事实上,大前提和法律事实的认定是个复杂的过程。如何找准大前提,需要准确理解法律,还要具备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
“法官需要对法律做到精准理解、系统理解,准确把握,在案件审理中才能准确阐明法理,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马凯峰说。
即使法院工作再繁忙,利用空闲时间研究《民法典》是马凯峰为数不多的爱好,经常阅读、抄写、批注,甚至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
民一庭法官助理杜红娟清楚地记得,有时候工作压力大的时候,大家会劝他从案件里走出来,看看视频,让脑子休息一下,可是马凯峰看的视频还是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王轶关于《民法典》的解读……
他学习注重方式方法。在研读《民法典》1260条法律条文过程中,在认真研读每一条的基础上,不断探究法条的立法背景,多角度研读法条的内涵,以期准确掌握核心观点,系统化学透、学深。同时,针对工作中接触较多的内容重点梳理。
“有人读《红楼梦》能读成‘红学家’,我希望通过研读《民法典》,成为民法专家。”马凯峰这样形容自己的事业理想。
活用“五心”调解法 当好群众贴心人
马凯峰的“五心”调解法成功化解多起家事纠纷案件。他用热心感化,当事人再多恼怒都真诚相待;用耐心倾听,当事人多烦叨都不急不躁;用真心劝慰,当事人多偏执都真心对待;用恒心相随,矛盾纠纷多复杂都不离不弃;用决心坚守,不调解成功决不罢休。
2011年,家住涝峪镇的张某步行十多公里山路,来到鄠邑区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她与丈夫谭某离婚。
马凯峰询问了事情始末、耐心倾听了女子的讲述。原来,张某和谭某是自由恋爱,在张某父母不同意的情况下结婚,并与谭某育有一子。眼前因为谭某经营的采石厂经营困难,很多人来家里要债,谭某心气不顺,对张某缺少关心。张某前来起诉谭某要求离婚。
了解情况后,马凯峰认为张某和谭某的情况不符合认定感情破裂的法律标准,两人感情基础尚存,不能简单判离。因此马凯峰耐心劝导张某先回家。真心换来了真心,张某接受了马凯峰的疏解。
马凯峰马上联系了谭某。并恒心劝导谭某:“妻子不顾家人反对和你在一起,你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就当为孩子的将来着想。”一开始,谭某情绪激动,口气中对张某十分不满,马凯峰带着必须成功的决心,一再劝导,最终打开了谭某的心结。
10年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某见到了马凯峰,一见面就握住他的手,“你挽救了我的家庭,现在家里日子越过越好,我们一家人都记得你的好。”张某激动地一遍一遍说着谢谢。
完美的审判是公平和效率的统一
马凯峰所在的民一庭主要审理案件类型是民商事纠纷案件,包括商品房买卖、建工合同纠纷、借贷、婚姻纠纷等。企业被官司长时间困住,很有可能错过最佳市场时机,直接影响企业发展甚至存亡。
“完美的审判需要兼顾公平和效率,才能给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马凯峰说。
马凯峰回忆起他调解的一起钢材买卖合同纠纷案。在2018年3月,被告与原告签订了钢材买卖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原告向被告提供钢材,工程结束后,据验收单显示价款共计66万余元。但被告一直未能结算价款,直至2021年,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钢材价款199万元。
审理中,马凯峰发现钢材验收单结算价款为66万,但双方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被告迟延履行付款义务,需向原告加价支付货款,每吨钢材加价4.5元,并就未支付的价款以日利率千分之二计算资金占用费,故计算得199万元价款。
庭审中,被告辩称,已经支付了45万元价款,并且以一辆价值60万元的车抵债。马凯峰在调查研究后发现,合同中,原告与被告对资金占用费的约定过高,已经超出了我国法律对违约金的规定,且被告前期也有支付部分价款的事实。马凯峰便积极向原告释法明理。原告也接受了被马凯峰对法律的精确解读,争议达成共识,分歧在解读中形成一致。很快,双方在马凯峰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分阶段支付原告70万元货款,当既生效,此案到此了解。
“仅仅一天,纠纷到此为止,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马凯峰说。
2014年,马凯峰被陕西省最高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联合授予“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第六届“全市法院百名办案能手”荣誉称号。 时代是出卷人,人民是阅卷人,他们是答卷人。肩负为民之责,常怀敬畏之心,马凯峰用坚韧与柔情、真诚与才干向人民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李 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