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该案的其他犯罪事实和相关人员犯罪情况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朱某听说只需删除一些网上的负面新闻就能挣钱,于是在QQ群等网络平台发布有偿删除信息的广告,当发现有删帖需求时,就主动去招揽生意,从中赚取每条20元至100元不等的中介费。经调查,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朱某通过上述手段共收取删帖费用约6万元,个人获利1.5万余元。朱某等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互联网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于近日作出如上判决。(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叶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