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9时30分,广州互联网法院法官伍慧鸣敲响法槌开庭,庭审现场庄重,审理过程严谨而完整,借助5G智能“YUE法庭”和该院开发的智能批案审理系统,一个跨18个省、涉及98名当事人的系列案经过近1个小时庭审后顺利结束。
“除了伍法官本人,诉讼双方当事人根本没有察觉到法官是在家里开的庭。”法官助理李超梅告诉记者。
6月4日,广州市荔湾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分级分类管控措施进一步强化,伍慧鸣的家刚好处于封控管理区域内。收到居家隔离通知的伍慧鸣不得不带上电脑、法袍和法槌回到地处隔离区的家中,开始居家隔离办案。
第二天早上,伍慧鸣从手机办案系统一键调取了一起将要在6月9日开庭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电子合同原件。该案中,被告李某认为金融公司的格式合同对于涉及双方纠纷解决、协议管辖等未尽到充分的提示与说明义务,主张管辖条款不成立。伍慧鸣联系了李某进行了在线庭询,详细了解了电子合同的签订流程。
凭着多年办案经验,伍慧鸣觉察到李某的诉求的确反映了目前金融消费者对于格式条款效力的普遍困惑。经与庭领导报告,10时30分,伍慧鸣与庭里6名法官召开连线法官会议讨论,一致认为此案涉及金融产品及服务的数量、利率、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注意事项、风险提示等,均是与金融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应予以充分说明。
会后,伍慧鸣仅用3个小时就完成了该案管辖裁定书拟定到电子送达全过程。而裁定书发出后,伍慧鸣却萌生了新的想法——看似简单的借款纠纷,其背后折射出的是如何规范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及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难题。
在征求庭领导的意见后,伍慧鸣围绕“加强对辖区内市场主体的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加强对格式合同文本以及贷款流程设计的审查力度”“更加关注还款方式、利率、纠纷解决等与借款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等问题,草拟了一份司法建议书。
“我们将主动核查条款内容的实质公平性,不损害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以满足金融消费者多元性与差异性的服务需求。”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第一时间给予了回应。(记者林晔晗 通讯员段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