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一男子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获刑

2021-05-10 20:36:19   

讨债需通过正常合法途径,而江西宁都一男子却采取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形式来讨债,最终讨债未成,自己却进了监狱。近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审理,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拘役三个月。

2019年9月份,被害人曾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向被告人黄某借款2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2分利息及还款期限。后黄某认为曾某还款不力,多次催促曾某还款。曾某因无钱可还,遂拒接黄某的电话并躲藏至赣县区某宾馆。

2020年9月14日晚上被告人黄某得知被害人曾某在赣县区某宾馆入住,遂纠集崔某、杨某驾车从宁都出发前往赣县。当晚11时许,黄某等人到达赣县,在某宾馆找到曾某后,黄某推搡曾某并质问其为何不接电话,曾某解释无钱可还。后曾某被黄某等人强行带回宁都。在返回路上,被害人曾某因打电话佯装向朋友借钱,黄某被惹怒,便扇了曾某一巴掌并让曾某闭嘴。次日凌晨1时许,黄某等人到达宁都,黄某与曾某及崔某、杨某入住宾馆,其中黄某与曾某住301房间,崔某与杨某住303房间。9月15日8时许,黄某以之前出具的借条不正规为由,逼迫曾某出具一张数额为30万元的借条给他。曾某出具借条后,黄某再次逼曾某还钱,曾某被逼无奈,便提议拿放在家中杂物间的一编织袋制毒物品麻黄碱抵押给黄某。黄某猜测可能是毒品而打电话报警,后民警将曾某及查获的一编织袋麻黄碱带至宁都县公安局梅江派出所。次日,曾某因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宁都县公安局刑事立案并被刑事拘留。经赣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从曾某家杂物间查获并送检的一袋麻黄碱疑似物中检出麻黄碱成分。

2020年11月5日,被告人黄某被宁都县公安局梅江派出所民警电话传唤到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其行为触犯刑律,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黄某具有立功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且被告人黄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情况,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谢满生 黄安石)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情侣闹矛盾 民警两度出警
下一篇:上海海关截获247支人体细胞,案件正在侦办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