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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主动告知 案件进度随时通知

重庆:全面推行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告知制度

2021-05-10 16:11:53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满宁 通讯员彭静 陈琳)“你作为本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享有提供自行调查收集证据材料的权利,提供与本案相关犯罪线索的权利……”日前,某集团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收到一份不同寻常的司法文书——《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这是重庆检察机关开展“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中送达的一份书面告知书。

自2019年1月起,谢某、肖某等多人先后利用在某网购平台开设的店铺,销售假冒该集团旗下两个国际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手表,涂某等则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案总金额约2000万元。2020年8月起,该系列案件犯罪嫌疑人陆续被移送渝中区检察院审查批捕或审查起诉。目前,该院已对部分案件提起公诉,并对仍在办理的其余案件全部履行告知义务。这才有了开头送达告知书的一幕。

“由于诉讼代理人远在广州,为方便其阅卷,我院将相关诉讼材料刻录成光盘快递上门,诉讼进展也会及时电话通知。”办案检察官介绍,在检察机关积极努力下,已起诉的4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并与被害人初步达成刑事和解,愿意赔偿相关损失。

17项权利义务主动告知,案件进度随时通知,追赃挽损不遗余力——为该集团提供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的某知识产权服务公司副总裁陈晓嫣表示,“公开透明的检察服务,让我们能够及时了解被侵权情况和诉讼进程,参与其中、协助办案,更好地维护品牌权益。”

3月11日,渝中区检察院与这家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及品牌维护服务领域重点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就依法履行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检察监督职能、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探索知识产权及产品质量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等方面建立多项协作机制。

据介绍,在开展“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中,重庆检察机关将全面推行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引导权利人参与认罪认罚、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公开听证等刑事诉讼活动,注重听取权利人对涉案专门性问题发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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