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凌晨3点半,南昌县公安局东新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其朋友喝醉后,跑到东新二路与东岳大道交界处抚河故道的河边想要轻生。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查看情况。
民警到达现场后,报警人称轻生女子当晚喝了不少酒,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有了轻生的念头。民警赶紧拿出车上的救生设备赶往河边,此时,该名轻生女子已经走进了河里,而且情绪很不稳定,对身边朋友以及民警的劝说始终无动于衷,甚至还不停地挣扎、喊叫,拒不配合救援。
据女子身边的朋友介绍,该女子年龄较小,一直在外打工,因为感到生活压力较大,而且最近又与家人发生了一些矛盾,再加上当时处于醉酒状态,导致她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由于轻生女子处于醉酒状态,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民警当即决定下水用救生设备展开救援行动,民警慢慢靠近并拉住轻生女子,而轻生女子情绪失控,奋力抵抗,结果导致救援民警胸口软组织被拉伤。考虑到女子的处境十分危险,救援民警强忍胸口剧痛,奋不顾身将女子拉回岸边。上岸后,民警顾不上自己的伤情,继续开导轻生女子,在民警耐心的开导和照顾下,女子情绪逐渐平复,最终在其朋友的陪伴下安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