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宁都县法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的实践行动。近日,该院黄陂法庭来到黄陂镇山堂村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化解了一起纠纷。
据悉,原告邱某秀与被告胡某生及第三人胡某新、胡某香、胡某花系母子、母女关系。原告诉称,近年来,原告因脑梗中风后生活不能自理,一直住在第三人胡某新家里并由其照料。第三人胡某香与胡某花会经常来看望原告并支付部分护理费用与赡养费用,而被告胡某生没有照料过原告,也没有支付过护理费用、医药费用和赡养费用给原告, 故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处理。
考虑到原告行动不便,又值春耕期间,为方便群众诉讼,该院黄陂法庭决定到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庭审中,双方矛盾激烈,被告胡某生认为自己从小协助守寡的母亲一起辛苦将弟妹带大,现在反被起诉至法院,心中愈加不满。主审法官发现原、被告及第三人之间的矛盾看似赡养问题,其实更多的是多年来沟通与交流不畅积累造成的误解。主审法官没有轻易一判了之,而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知以法,耐心细致做工作,以真心和诚意逐一打开原、被告及第三人的心结,将当事人一一说服,最终就赡养一事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黄海宾 黄安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