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交警一大队组织警力在常态化治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查获一起无证驾驶重型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
4月7日11时51分,一大队四中队民警刘彬带领辅警盛龙龙驾驶警用摩托车在金水路沿线巡逻时,发现一辆豫HP38**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金水路与未来路向西行驶时看到交警后突然减慢速度。民警机敏察觉到该车辆反常的举动,于是立即上前将车辆拦停,要求其熄火打开警示灯,下车配合检查并要求驾驶人出示其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
驾驶人下车后久久没有回应,当民警再次要求其出示时,他显得更加慌乱。见此情况,刘彬怀疑其极有可能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民警第三次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时,驾驶人始终未出示。据民警核查后发现该驾驶人郭某某并未取得有效驾驶证。据郭某某交代,自己没有驾驶证,正在学习阶段,自己只是帮忙调个头后就让随行同事驾驶,不料自己却让民警逮个正着。
刘彬对驾驶人郭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其没有驾驶证是禁止驾驶车辆上路的,更不具备驾驶重型半挂货车资格,也不允许在驾驶车辆时抽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郭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15日行政拘留,同时暂扣车辆。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任何心存侥幸的无证驾驶都是对自己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希望所有道路交通参与者应持相应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自觉做到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陈运良 孙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