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男子无证驾驶重型车辆,被交警逮个正着

2021-04-08 20:13:23   

近日,郑州交警一大队组织警力在常态化治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查获一起无证驾驶重型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

4月7日11时51分,一大队四中队民警刘彬带领辅警盛龙龙驾驶警用摩托车在金水路沿线巡逻时,发现一辆豫HP38**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金水路与未来路向西行驶时看到交警后突然减慢速度。民警机敏察觉到该车辆反常的举动,于是立即上前将车辆拦停,要求其熄火打开警示灯,下车配合检查并要求驾驶人出示其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

驾驶人下车后久久没有回应,当民警再次要求其出示时,他显得更加慌乱。见此情况,刘彬怀疑其极有可能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民警第三次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时,驾驶人始终未出示。据民警核查后发现该驾驶人郭某某并未取得有效驾驶证。据郭某某交代,自己没有驾驶证,正在学习阶段,自己只是帮忙调个头后就让随行同事驾驶,不料自己却让民警逮个正着。

刘彬对驾驶人郭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其没有驾驶证是禁止驾驶车辆上路的,更不具备驾驶重型半挂货车资格,也不允许在驾驶车辆时抽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郭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15日行政拘留,同时暂扣车辆。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任何心存侥幸的无证驾驶都是对自己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希望所有道路交通参与者应持相应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自觉做到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陈运良 孙凯)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四川省律师协会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下一篇:市民交通安全守法意识高 交警点赞!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