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封特殊的请愿信由最高检转到广东省检察院,写信人是省院刚刚办结的一宗司法救助案当事人蔡某言。
请愿信中说:“检察院在我们饱受刑事受害没有活路的时候,给了我们继续生存的出路和重新生活的希望!人民检察院是菩萨心肠!”简朴真挚的话语折射出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高度认同与赞誉。
带头承办,倾听民声
事情还得从2018年7月16日说起。这一天,在广东省河源市高新区,马某明与杨某宇因物品摆放问题发生争执,马某明遂从保安室拿来长约30公分的消防大扳手连续击打杨某宇的头部,杨某宇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马某明最终被判处死缓。被害人杨某宇家属对判决结果不服,向省检察院申诉。
在接到被害人家属的申诉材料后,省检察院发现其可能符合救助条件,主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面对这起涉及三名无依无靠的老人、有智力障碍的残障人士、三名未成年人的重大司法救助案件,省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决定亲自办理,深入了解救助申请人所面临的急迫困难。
当实地走访调查的检察人员来到被害人的父亲杨某山家中时,眼前的情景让人感到震惊。57岁的申请人杨某山,肢体4级残疾并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其妻子58岁,体弱多病,老母亲83岁,瘫痪在床,其小儿子有智力障碍,前几年离异,育有一儿一女,女儿13岁就读初中二年级,儿子8岁就读小学三年级。杨某山一家都是老幼弱病残,没有正常工作能力,杨某宇被害后,全家仅靠干些农活来维持生计。面对到来的检察人员,杨某山痛哭诉说大儿子惨遭杀害后一家人的绝望和困顿,走访人员也不禁潸然泪下。
杨某宇的妻子蔡某同样处境艰难。在丈夫遇害后,蔡某由于之前没有固定工作,无力独自抚养孩子,只能搬到父亲蔡某言租住的东莞市凤岗镇家中暂住,由父母帮忙抚养孩子。蔡某的父母在案发前已倾其所有支持女婿的生意,借给杨某宇17万余元用于工厂支出,案发后又垫付了抢救费、诉讼费等共7万余元,眼下已是山穷水尽。杨某宇被害后,蔡某只能去工厂打工,每月收入仅2000余元,其儿子因户口问题只能在私立学校就读,每年的学费、生活费、寄宿费就需要2万余元,入不敷出。
公开听证,落实救助
作为案件承办人,林贻影认为,杨某山、蔡某等人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依据救助的相关规定,建议分别给予杨某山15.66万元和蔡某9.88万元的司法救助。为增强司法救助的社会参与度,强化救助效果,2020年12月11日,广东省检察院到申请人蔡某暂住的东莞市对这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
林贻影担任主持人,详细介绍了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的范围、案件情况以及拟救助对象杨某山、蔡某家庭的困难情况。考虑到申请人杨某山身处湖南偏远山区并且身体不好,林贻影贴心地安排其待在家里,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听证会。检察人员通过播放实地拍摄的照片等形式,向听证员全面展示杨某山家里室如悬磬的困境,并与杨某山现场视频连线听取他的意见。
照片上矮旧的房屋、残破的家具、柱着拐杖的杨某山、瘫痪在床的老人,听证会现场申请人蔡某悲痛难忍的意见陈述,令在场的参会人员为之动容。经过充分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的被害人家庭因受犯罪侵害而生活困难,且被告人并未给予有效赔偿,完全符合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情形,应当予以救助,同意省检察院的救助建议,多名听证员还在现场自发解囊相助。
现场参加听证会的广东省人大代表、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涛表示,这次公开听证会就像是一滴晶莹的水珠,折射出了司法救助工作的光辉。司法救助决定不仅呈现的是依法救助,而且充满了人文关怀,充分体现了检察工作司法为民的本质特征。
听证会结束后,申请人拿出一面写着“仁德行政 救民苦难 扶危济贫 正气浩然”的锦旗,执意要赠送给省检察院。“生活已经这么困难了,还花钱做锦旗,不应该啊!”林贻影微微的“责备”让申请人感动不已。
“我们就想表达对人民检察院的感激之情,在这里,我们有了说理的地方,体会到了司法公正,是人民检察院救了我们!”申请人动情地说。在听证过程中,林贻影多次关切地安慰被害人家属,希望他们早日走出悲痛,照顾好老人孩子,开启新的生活。
为了进一步帮助申请人切实解决生活困难,省检察院委托河源市检察院多次与法院沟通,协调尽快把赔偿款执行到位,委托东莞市检察院帮助被害人孩子成功转学,以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并引导被害人家属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相关补助。
于是,在2021年元宵节这天,蔡某言给最高检寄出一封请愿信,表示“希望传播林贻影检察长、陈聪生检察官、王青检察官的感人事迹,让人民检察院司法为民的办案形象走进天下因刑事受害而有难的人们心中。”后来,这封请愿信被最高检转到广东省检察院。
“守护公平正义,传递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检察情怀。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检察工作一以贯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林贻影表示,通过检察长带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有力提高检察机关内部对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视程度,激发检察干警办理救助案件的热情,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