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黑龙江省司法厅和黑龙江省妇联共同开展为期一周的“法律援助惠民生·维权与爱同行”的主题活动。
套餐一:大力宣传民法典和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知识。今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五周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妇联系统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采取动漫、直播、微视频等多种形式,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社会知晓率,引导广大妇女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套餐二:着力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工作者和各级妇联在参与社区防疫、进村入户宣传摸排疫情过程中,认真排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对于家庭暴力和性侵等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报告和求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及时提供心理支持和法律服务。同时,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黑龙江法律服务网作用,对农村失地、下岗失业、留守流动、单亲特困、受艾滋病影响的妇女,复产复工企业困难女职工以及70岁以上和“三无”妇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有特殊困难的妇女以及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权利的妇女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提供“不见面”服务。发挥“12338”维权服务热线和心理咨询热线作用,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干预等帮助,持续关注重大案件中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儿童和家庭,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援助、生活救助、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
套餐三:继续做好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法律咨询。组织专业力量,通过实体、热线、网络平台组织好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律事务的咨询工作,引导广大妇女不信谣、不传谣。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女性医护工作者、人民解放军、人民警察、志愿者等群体,继续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