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中明 通讯员江晓宇 张若云)居住在上海市徐汇区的常熟某港口有限公司总经理辜某,最近在检察官的电话回访中高兴地说:“我以前觉得检察官在案子判完后就和我没什么关系了,没想到又以这种方式有了交集。是你们让我体会到了检察工作的温度,也让我看到了企业发展的信心。”
原来,辜某所在的公司是一家经营航运、仓储的大型中外合资企业。2019年8月,他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执行期自2019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1日。2019年9月19日起辜某在上海市徐汇区执行社区矫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由于港口运送物资压力加大及国际货物入关入港检验检疫标准严苛,辜某所在公司面临巨大经营压力。然而社区矫正规定,矫正对象只有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才可报请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外出离开所居住市、县,所以,辜某只能对企业进行远程管理与决策。面对企业管理秩序逐渐失控的状况,2020年6月,在疫情防控形势缓和后,他立即向徐汇区社区矫正中心提出请假申请,希望可以经常性往返于常熟、上海两地。
徐汇区检察院得知相关情况后立即启动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责,并结合辜某矫正表现、经营需求、脱漏管风险三个关键点开展了相关调查核实工作。
经调查核实,辜某日常矫正表现良好,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督管理规定;其在所任职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中也担任重要职责。检察官准确把握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依据《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向区矫正中心提出同意辜某请假申请的建议。同时,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协调,拟定了符合辜某实际情况的个性化请销假方案,并持续跟踪了解辜某接受监督管理表现、归岗后工作情况及企业复工复产进度。
辜某返回工作岗位后,所在企业顺利实现了全面复工复产与稳定经营,1000余名职工就业也因此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