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安徽芜湖:警民联调化解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纠纷

2021-02-02 15:41:11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日前,62岁的傅某被高空坠物砸伤,经派出所警民联调,“肇事方”王某与傅某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获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司法确认。1月26日,调解协议中的赔付款已全部履行到位。

1月6日上午9时许,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赭山派出所接到报警:一位老人被高空掉落的床垫砸中严重受伤。事发当时,王某雇人搬家,不慎使床垫从6楼掉落,当场将傅某砸中倒地,导致其右侧锁骨及第二根肋骨骨折。事发后,傅某被家人送往医院治疗,并于1月15日出院。双方因医疗费赔偿产生分歧。征得双方同意后,派出所民警将双方约至警民联调室进行调解。民警和调解员围绕侵权责任进行分析,讲解民法典相关内容,双方达成一次性赔付10万元的协议。

为确保调解协议依法规范得到履行,经双方当事人申请,警民联调室工作人员及时与镜湖区法院联系。法院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作出裁定予以确认。(张红 金盾言)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罪犯王书金被执行死刑
下一篇: 江西抚州首家“24小时法院”建成启用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