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江西宁都:执行法官释法明理 父亲代缴罚金20万元

2021-02-01 16:29:52   

“法官,我凑齐了20万元,你们就别再拍卖我儿子的车子了!”1月29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释法明理与强制执行相结合,促使被执行人父亲主动来到法院缴纳罚金,一起罚金刑事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2020年7月,被告人宋某荣因犯组织、强迫卖淫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决生效后,宋某因已入狱,未履行判决书中的罚金,该院刑事审判庭便将本案中的罚金判项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收此案后,随即向被执行人宋某的家中发出执行通知书。宋某父亲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情绪十分激动,对宋某被列为被执行人感到十分不解,“他现在已经被判刑坐牢了,为什么还要被强制执行罚金?”

面对宋某父亲的疑问,执行法官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判断出作为家长的宋父激动的情绪显然是出于法律知识欠缺的缘故。于是,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进行解释,并翻出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宋父的情绪这才渐渐平复下来。

执行法官在释法明理的同时,迅速对被执行人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名下有一部奥迪轿车,遂予以查封并扣押。  

经执行法官的耐心解释,宋父终于了解到,刑事判决中的财产性判项也是必须要履行的责任,绝不能抗拒。宋父担心法院拍卖宋某这部奥迪轿车卖不到好价钱,便主动为儿子代交罚金20万元,并将宋某这部奥迪轿车领回。(罗锦华  黄安石)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投身依法治区实践 提升司法公信力
下一篇:沧海定风波 服务大棋局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