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凑齐了20万元,你们就别再拍卖我儿子的车子了!”1月29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释法明理与强制执行相结合,促使被执行人父亲主动来到法院缴纳罚金,一起罚金刑事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2020年7月,被告人宋某荣因犯组织、强迫卖淫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决生效后,宋某因已入狱,未履行判决书中的罚金,该院刑事审判庭便将本案中的罚金判项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收此案后,随即向被执行人宋某的家中发出执行通知书。宋某父亲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情绪十分激动,对宋某被列为被执行人感到十分不解,“他现在已经被判刑坐牢了,为什么还要被强制执行罚金?”
面对宋某父亲的疑问,执行法官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判断出作为家长的宋父激动的情绪显然是出于法律知识欠缺的缘故。于是,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进行解释,并翻出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宋父的情绪这才渐渐平复下来。
执行法官在释法明理的同时,迅速对被执行人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名下有一部奥迪轿车,遂予以查封并扣押。
经执行法官的耐心解释,宋父终于了解到,刑事判决中的财产性判项也是必须要履行的责任,绝不能抗拒。宋父担心法院拍卖宋某这部奥迪轿车卖不到好价钱,便主动为儿子代交罚金20万元,并将宋某这部奥迪轿车领回。(罗锦华 黄安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