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敢于担当、不怕吃苦,开展与时间赛跑,全面开启工作日晚上、周末加班模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最大限度提高结案率,努力提升执行质效的关键指标,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待。
早晨8点当事人领走工资
“今天不是周六吗?你们怎么不休息?我还以为是不是我听错了。”当安徽籍农民工胡某2020年12月19日一大早,来到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领取执行款时,有些诧异。他感动地热泪盈眶,泣不成声。“我半年内要了数次,不知哭了多少次。哪承想起诉后一个多月时间都要回来了,法院就是我的救命恩人”。类似这样的民生执行案件在该院并不在少数。
胡某在香河县某家具厂务工。该厂拖欠胡某工资近5万元,除给付1万余元之外,尚拖欠胡某近4万元。后胡某申请劳动部门仲裁,劳动部门裁决该厂给付胡某工资款4万元。裁决生效后,该厂未履行法律义务,胡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执行文书,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因受疫情影响,效益不佳,处于半停产状态,银行账户内仅有数百元存款。执行干警联系法人李某,李某承认拖欠事实,但声称没有能力给付。而胡某已辞去该厂工作,在其他地方务工,收入也不高,急需此笔执行款生活。执行干警当即约谈李某,向其释法明理,详细阐明拒不履行,法院将采取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在强大威慑力下,李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多方筹款,于12月18日晚分几笔将执行款全部筹齐。为尽快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连夜通知胡某周六一早领取执行款。
该案从执行立案到申请人拿到案款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既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终本案件随时恢复执行程序
终本案件是被申请人欠缺履行能力,在客观上属于执行不能,而需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但不是案件完全执结,只要有执行机会,可以随时恢复执行程序。
2019年7月4日,刘某无证驾驶李某的汽车将骑自行车的阚某撞伤,造成阚某多处骨折。刘某除垫付近8万元外,拒不履行剩余赔偿义务,阚某将刘某、李某诉至该院。香河法院判决刘某和李某赔偿阚某医疗费等共计181724.54元。判决生效后,阚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香河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将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一辆小轿车查封,但查封车辆下落不明,也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人同意后,此案终结本次执行。案件虽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在执行干警的心里该案从未终结,反复嘱咐申请人及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一年来,执行干警一直关注该案,一有执行线索,立即出警。同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将刘某、李某纳入失信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但案件一直未有任何进展。
2020年12月18日,执行干警在获得李某车辆在香河县某小区出现的消息后,迅速行动,将李某停在该小区的车辆扣押,并电话联系李某,要求其到法院说明情况。四处躲藏的李某来到法院。在法律强大攻势下,李某主动表示将法院扣押的小轿车卖掉,并将一辆名为他人、实为自己控制的二手货车卖掉,偿还阚某的赔偿款。在执行干警跟踪、监督、督促下,李某在当日内将车辆全部卖掉,并四处筹措资金,最终12月19日将剩余款项全部凑齐。
被执行人签订了还款协议
2020年12月15日早6时许,正当多数人都还沉浸在睡梦中时,该院执行一庭负责人王焕君的电话却突然响起,申请人香河县某公司法人发现了被执行人寻某出现在北京市某区域,请求执行干警去扣押寻某。
几年前,寻某实际控制的两公司从香河县某公司购置了40余万元的锅炉,除预交少量定金外,其余款项一直未付。判决生效后,两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通过线上线下查询,未发现两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实际控制人寻某也下落不明,案件不得不中止执行。但一年来,执行干警一直未放弃此案执行,时刻关注案件当事人信息。
案情就是命令。王焕军在接到电话后,迅速联系其他干警,奔赴寻某住所。面对从天而降的执行干警,寻某仍心存侥幸,和执行干警打“马虎眼”,企图一避了之。执行干警不厌其烦释法明理,但寻某就是以种种理由推脱,压根没有还款意向。在做寻某思想工作无效后,执行干警决定对寻某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在将寻某带到法院时已近晚上10时。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需对被拘留人进行核酸检测。在执行干警等待检查结果期间,医院检测设备出现障碍,核酸检测结果需次日才能知晓,当晚已无法将被执行人送进拘留所。寻某只能滞留在法院,由执行干警自行看管。为避免寻某逃脱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王焕军和其他干警彻夜不眠,一直到次日上午看管寻某。
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寻某为执行干警的敬业态度所折服,当即表示要想尽一切办法履行法律义务。在和申请人商议沟通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寻某分期偿还执行款。
执行局副局长周树斌深有感触地说:“从事执行工作,加班加点是经常的事,确实很累。但执行干警团结一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热情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没有任何怨言。”(王树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