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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执行新模式了却工人忧“薪”事

2021-01-20 15:43:00    人民法院报

“没想到才立案三天,就拿到了拖欠一年的工资款,这下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日前,了却一桩忧“薪”事的外来务工人员王晓激动地向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说道。

和王晓一样情况的还有其他27名务工人员。沙县法院在执行这起系列讨薪案中,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起查询,发现被执行企业存在大额款项出入,随即冻结了该企业账户,并启动扣划程序,仅用三天时间,工资款执行到位并全部发放完毕。如此快速地完成扣划,得益于该院创新“驻院取件+定点扣划”执行新模式。

以往,执行法官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后,还必须到开户网点扣划执行款,申请人的权利才能得到真正实现。如果被执行人在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网点都有存款,执行法官就要逐个网点跑,费时费力。

为推进“查”“扣”一体,沙县法院积极探索“驻院取件+定点扣划”执行新模式,减少中间流程,节约司法成本,最快速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们积极协调县金融办、县银企协调领导小组,由各银行金融机构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常驻法院。每天由他们负责将案件扣划材料送至银行,并且由该银行指定网点进行扣划。待扣划完成后由该银行工作人员将回执送至执行法官手中。”据沙县法院执行局局长俞隆彬介绍,目前该院已与全县7家银行成立了合作模式,实现银行主动协助模式全覆盖。

据了解,沙县法院与金融机构“驻院取件+定点扣划”的合作模式,在福建尚属首创。截至目前,这一模式成功实现扣划6856万元,平均扣划时间为3天,极大节约司法资源,提升执行质效,公正高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施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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