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抚州市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挂牌成立,这是江西省成立的首家市级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
调处中心主要负责协调化解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城县人民法院收到的抚州市行政诉讼案件、抚州市政府为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抚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敏感行政争议。抚州市涉校涉教婚姻家庭环境污染纠纷调处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为常驻工作人员,抚州市委政法委、抚州中院、抚州市司法局派员负责日常联络沟通和参与纠纷调处。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经征求当事人同意,可以委托调处中心进行调处。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调处中心提出调处申请。
调处中心接到或转收到法院、行政机关的委托调处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并在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选择调处员。行政争议调处一般在抚州市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进行。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也可以采取网络、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协调。经调处达成协议的,由各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受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行政调解书。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或者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可以采取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或准予撤诉等方式结案。
2020年以来,抚州中院作为全省推进行政争议多元调处工作的试点单位,分步推进成立市、县两级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2020年7月9日在资溪县挂牌成立江西省首家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之后又陆续在黎川县、金溪县等挂牌成立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胡佳佳 元春华 余惠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