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江西芦溪集中宣判两起涉恶案

2021-01-20 15:40:32    人民法院报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通过在线审理方式,开庭审理了两起涉恶案,被告人孔某等5人因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五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易某等3人因犯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六年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孔某、周某于2014年合伙注册成立“纯祥寄卖行”,专门从事高利贷放贷业务,孔某负责幕后出资,周某负责催收,二人约定对放贷业务所收取的利息进行五五分成,同时经常纠集谭某等被告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在宣风镇、银河镇等地实施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恶势力团伙。孔某等5人共实施犯罪事实3起,违法事实4起。

被告人易某从2013年开始带着被告人张某、易某亮在赌场放高利贷谋生。易某等人在安源区、经开区为维护赌场秩序、收回借款,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持械斗殴两次,破坏社会秩序;伙同他人开设赌场,为赌博人员提供场所、赌具、创造条件;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非法拘禁两人,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恶势力团伙。易某等3人共实施犯罪事实6起,违法事实3起。

法院根据8名被告人在犯罪集团中的地位、作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胡佳佳 文溪 彭琴)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湖北襄阳一业主车库滑倒骨折被判与物业共担责
下一篇:浙江诸暨:让“枫桥经验”焕发新的时代活力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