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张璁)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0年,检察机关持续落实省级检察院统一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格把关制度,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3年来,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犯罪6.8万余人、涉恶犯罪16万余人。
在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方面,2020年检察机关起诉职务犯罪1.6万余人,紧密结合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严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1400余人,同比上升63.1%。
同时,在监督方面,会议指出,检察机关要积极推进落实与地市级、县级公安机关联网或者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实现监督端口前移。办案中的退侦、非法证据排除等均涉法律监督,检察机关要建立定期分析并向公安机关通报、汇总后向上级院报告制度。要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常态化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完善审前未羁押罪犯交付执行监督机制,严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严防“纸面服刑”。特别要解决好不愿、不敢监督问题。
会议指出,对于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刑罚执行及监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发现、监督纠正但疏于监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严肃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