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成宗等17人特大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判处陈成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林智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蔡守端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二年不等,同时分别判处没收个人财产和罚金共计211.5万元,查扣在案的涉案财物和赃物均依法予以没收处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3年起,在逃的同案人陈建成和被告人陈成宗父子二人经密谋,由陈成宗在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组织人员收购象牙原牙,采取将象牙原牙等珍贵动物制品包装封存于木箱,将装有象牙等物的木箱夹藏于货柜内,柜门端以原木板作为掩饰,通过海运走私到我国境内。为逃避海关监管,同案人陈建成和陈成宗采用将夹藏象牙原牙等物的货柜与正常装载木材的货柜混合发货、分批发货、试探性清关、层层转托他人报关等手法来确保象牙货柜能顺利走私到国内。2013年7月至2018年8月,陈成宗等17人伙同同案人陈建成等人从尼日利亚等国收购并经新加坡、韩国,走私20余吨、数量多达数千根、价值超过10.2亿余元的象牙原牙进入我国境内销售。其中4661根价值6.8亿余元的象牙原牙被我国内地海关查获扣押在案而未售出。另外,陈成宗等人还在国内实际非法收购、出售价值超过10余万元的犀牛角和象牙制品;被告人袁修会协助转移赃物;陈成宗为逃避追捕,还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使用假护照偷越国(边)境达21次。
法院审理后认为,以陈成宗、林智勇、蔡守端为首的犯罪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和海关管理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属国家和国际公约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入境,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该案系目前国内查获的数额最大的走私象牙案。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和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谢君源 胡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