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湖南“黑车”司机撞死执法辅警案二审宣判

上诉人谭许泽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2021-01-08 15:10:36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陶琛 通讯员 刘晓芬)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谭许泽故意杀人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上诉人谭许泽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0年7月3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谭许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谭许泽不服,向湖南高院提出上诉。湖南高院于11月29日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湖南高院经审理查明,自2013年起,上诉人谭许泽驾驶购置的湘牌长安面包车,在常宁市长期从事非法载客营运。2019年9月,常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并授权派出所参与所在辖区的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同年9月22日,谭许泽因非法超载营运,被常宁市公安局柏坊派出所罚款。12月28日上午,柏坊派出所民警肖君桂带领辅警颜文雄等人驾驶警车、着警服,在省道S569柏坊村二组路段设卡整治交通。当天10时许,谭许泽驾驶面包车,搭载9名乘客由南向北从柏坊镇往常宁市蓬塘乡方向行驶,途经该卡口时,颜文雄发现谭许泽所驾面包车内人多,涉嫌非法营运,示意谭许泽停车接受检查。谭许泽拒绝停车,低速前行,颜文雄遂绕至车右侧副驾驶门位置,扒在副驾驶车窗上喊谭许泽停车。谭许泽为摆脱颜文雄,随即右打方向盘驾车加速前行致颜文雄倒地,导致车右后轮从颜文雄身体右侧碾压过去。颜文雄因重度颅脑损伤合并胸腹损伤当场死亡。

湖南高院认为,上诉人谭许泽驾车在非法营运过程中逃避公安机关查处,强行冲关致被害人倒地并被其所驾车辆碾压当场死亡,其主观上具有放任颜文雄死亡的故意,客观上造成颜文雄死亡的严重后果,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故意杀人罪,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适用死刑。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附带民事判决适用法律正确,全案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安徽宿州中院终审判决30人涉黑案
下一篇:上海二中院对迈克尔·乔丹姓名权纠纷案一审宣判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