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成都市青白江区首次重复信访代理显成效

2021-01-06 14:54:45   

2020年以来,成都市青白江区高度落实全市关于年度首次重复信访事项代理工作要求,充分运用群众工作之家信访全程代理机制和信访代理“呼叫—响应”工作办法,坚持“三个注重”,将本年度非涉法涉诉的首次重复信访事项全部纳入代理范畴,全面分析诉求、分级分类代理、高质高效化解,切实织密织牢复杂性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滤网,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众矛盾纠纷的发生。

 

 

注重在办事项全面梳理,确保案件化解“零遗漏”

全市年度首次重复信访事项全部纳入信访代理范畴工作启动后,青白江区立即对全区正在办理的年度首次重复信访事项进行梳理汇总,逐一分析研判是否符合代理标准,确保本级有权协调处理的首次重复信访事项应代理尽代理。先期共确定6件年度首次重复信访事项纳入代理,全部由区信访局工作人员担任上级代理员,积极协调推动信访事项高质高效化解。

信访人秦某通过网上信访反映包工头伍某拖欠其劳动工资且一直拒接电话。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多次联系伍某,但其均以没钱、未在本地等为由拖延拒付。一月后,秦某再次反映该问题,区信访局上级代理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区人社局沟通对接,很快确定了化解方案。一是继续通过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向伍某宣讲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全面摸排伍某的社会关系,通过亲朋好友对其进行劝说,加强情理交流;三是坚持每周与秦某联系,及时告知工作推进情况,安抚焦躁情绪,避免出现过激行为。在上级代理员和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伍某答应全额支付拖欠秦某的工资7000余元。在市、区两级信访部门回访时,秦某均表示满意。

注重分级分类全程服务,确保案件化解“零差评”

全区实行年度首次重复信访事项分级分类代理服务机制,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和所属领域的不同,将纳入代理的首次重复信访事项按照“疑难案件局长代、复杂案件科长代、一般案件工作人员代”的原则,分级分类派发给各位上级代理员,为信访人提供精准、高效的代理服务。

信访人游某提出继续开放凤凰湖湿地公园3号门的诉求。责任单位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自凤凰湖湿地公园建成以来,3号门一直作为主要通道对外开放,但因其与凤凰大道交汇处无缓冲地带,极易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有关部门便暂时关闭了该通道,待整改完毕后再对外开放。但游某仍然再次信访要求加快进度对外开放3号门,且一周之内,区信访局陆续收到31件反映相同诉求的信访事项。经研判,该信访事项涉及群众多,且需协调多个单位,按照分级分类代理要求,区信访局确定由群众工作之家分管副局长担任上级代理员,上级代理员立即联系责任单位了解情况,并召集区道安办、区规自局等单位对该问题进行会商研判,形成了解决方案:责任单位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衔接配合,尽快完成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同时,上级代理员与责任单位坚持每周主动联系信访群众告知事项处理进展,及时疏导群众不满情绪。三周后,凤凰湖湿地公园3号门恢复常态化开放,区信访局和责任单位一起对信访群众进行了回访,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注重重复事项化解质效,确保案件化解“零积压”

全区对纳入信访全程代理的年度首次重复信访事项,及时通过成都市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进行转交办,并告知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五个一次性”工作方法和“加快办”工作要求规范受理办理,上级代理员积极协调对接、全程跟踪督促,推动责任单位主动履职尽责,快速妥善化解群众矛盾诉求。

信访人张某反映所住小区内某商家正在修建私人医院,与居民共用生活排污系统,要求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区卫健局立即组织医院设置方与业主代表沟通,但因医院一直处于在建状态,调解现场业主情绪激动,强烈要求医院立即停止建设。同时,其他群众也陆续投诉反映同样问题。

区信访局经过与责任单位沟通,制定了具体解决方案:一是组织区住建、行政审批、生态环境等部门召开专题研讨会;二是积极向武侯区、青羊区请教类似问题处置经验,进一步明确处置工作思路及方法;三是就预测到的风险和问题及时告知医院设置方,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理性经营;四是向业主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安抚好情绪。最终,医院设置方同意在该处重新选择经营项目。至此,该重复信访事项在两周之内得到了妥善化解。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2020年基层派出所都忙些啥 10张照片告诉你
下一篇:男子专盗电动车电瓶“四进宫”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