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业务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司法鉴定机构从事亲子鉴定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鉴定活动,切实维护行业公信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开展亲子鉴定业务的制度规定,指导监督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开展亲子鉴定业务。通知对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业务程序进行规范,要求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利用医院、中介组织或个人等招揽业务,不得设立采样点;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应当全程录像,有条件的可以利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方式,并应当要求当事人对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严格执行当事人本人到司法鉴定机构提取检材的要求,当事人确有困难无法到司法鉴定机构而需要现场提取检材的,两名取样人员中至少一名应为承办该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人,并全程录像,严禁司法鉴定人助理或其他工作人员或个人单独提取检材,严禁通过邮寄、快递、当事人自行送检等方式获取检材;对检材应当进行唯一性标识并对流转过程全程记录,确保“保管链”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鉴定委托书、被鉴定人及监护人身份信息、鉴定收费发票(复印件)及鉴定活动的完整记录等鉴定文书和材料应当归入鉴定档案妥善保存;不得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或招揽业务、代理人等,禁止发布隐私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个人亲子检测、司法亲子鉴定等内容的广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