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得知一被执行人下落后,快速出击对其进行拘传,当即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得到申请执行人的好评。
据悉,申请执行人黄某是木工,被执行人陈某是泥水工,双方是熟人。2014年陈某在圩镇上新建房屋,雇请黄为其房屋安装模板。2014年9月6日,双方对三层以下的模板款进行结算,陈某结欠黄某安装模板款10600元,为此,陈某向黄某出具10600元的欠条一张。后经黄某多次向陈某催收欠款未果,遂将陈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黄某支付安装模板款1060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仍未主动履行,黄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通过法院专递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在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及宁都县房产局查询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登记、不动产及工商信息,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现无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财产,因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务工,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找人未果,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便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12月30日上午,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陈某下落后,马上找到陈某,对其进行拘传,考虑到陈某与黄某系熟人,且案件标的不大,执行干警将黄某叫来,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经执行干警耐心做工作,陈某当场履行一万元,黄某同意作结案处理,案件圆满执行完毕。(谢满生 李亮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