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采用新的招生录取办法的第一年,日前上海市教委出台《关于2022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学校综合考查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和细化中招相关具体工作。
为探索建立初中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上海明确,2022年中招录取方式由原来的5种(自荐、推荐、零志愿、名额分配和统一招生)调整为3种,包括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个批次,各批次志愿均在考后填报。自主招生录取在考后进行,自主招生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划定同一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2022年上海将首次实施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与改革前相比,名额分配比例进一步扩大。其中,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65%,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60%。
实施名额分配综合评价改革后,招考机构将考生计分科目总成绩和学校综合考查成绩合成总分。根据今年3月公布的《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2022年上海中招考试科目与2021年相比没有变化,总分750分,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新出台的《综合考查指导意见》指出,学校综合考查(满分50分)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高中学校结合入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赋分(满分40分)。先由学生所在初中学校围绕《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给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再由高中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赋分,如“合格”即为40分,“不合格”的学生酌情扣分。二是高中学校对入围学生开展现场综合评价赋分(满分10分),由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目标等,组织入围学生进行现场综合评价。
统一招生录取延续往年招录方式,学生即使在前两个批次未被报考学校录取,在统一招生批次仍有被心仪学校录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