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学校周末及节假日开放图书馆、体育场馆,满足学生自学和运动需求;初、高中年级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期·生……今日(12月14日),长沙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了《长沙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指出,课后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困难学生等急需服务群体。同时,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经费按照财政补贴、适当收费、社会资助等方式筹措。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期·生,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800元/期·生;普通高中学校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200元/期·生(试行2年)。
在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方面,《实施办法》提到,学校将课后服务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规划,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提供菜单式、多样化服务项目,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团队、科技创新、体育、艺术、劳动实践、阅读、兴趣小组、社团等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体艺“2+1项目”,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期间掌握2-3项体育技能,1-2项艺术爱好。
其中,在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以上以体艺活动、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团队活动、综合实践、劳动实践为主。在中学阶段,以体艺活动、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劳动实践、科技创新、团队活动为主,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提升、对学困生进行补缺补差。
针对课后服务时间,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乡镇学校课后服务时间要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运营时间相协调。各区县(市)和学校要统筹考虑教师意愿和家长、学生需求,按照中小学“五项管理”有关要求,合理确定不同学段、不同年级的课后服务时间,并根据季节变化在每学年初实行弹性调整。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此外,初、高中年级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初中晚自习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30。普通高中学校可在周末安排不超过1天的时间开展课后服务。自习班和周末课后服务的具体时长、服务内容由学校征求家长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鼓励学校周末及节假日开放图书馆、体育场馆,满足学生自学和运动需求,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免费提供午休午托服务。
对于课后服务组织方式,《实施办法》强调,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由其所在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实行“弹性上下班制”、调休等措施。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也可聘请退休教师、高校教师、退役运动员、专业教练员、非遗传承人、志愿者以及艺术团、歌舞剧院演员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提供课后服务,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