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对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716号(教育类536号)提案的答复。针对“实施家庭教育专业化”的提案,教育部答复,支持高校设置家庭教育相关专业,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积极设置家政学等相关本科专业。
教育部表示,“家庭教育”属于尚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依据相关规定,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自主申请设置,按程序报教育部审批。教育部已于2018年发布包括家政学在内的高校社会学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提出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师队伍、教学条件等方面的要求,并引导高校将“家庭教育学”课程列入相关专业的专业类课程。推动高校修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善相关课程体系建设,提高家庭教育相关人才培养质量。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加强家庭教育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培养更多高素质家庭教育相关专业人才。研究制订政策文件,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衔接配合机制,健全协同育人机制,着力解决家校社合力不强的问题。联合全国妇联等部门制定出台新一轮家庭教育工作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化家庭教育支持服务,进一步推动将家庭教育阵地纳入城乡社区整体建设规划,扩大家庭教育服务供给,推动家庭教育有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