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造就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日前,教育部等九部门下发关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每年为832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以下统称定向县)中小学校培养1万名左右师范生,从源头上改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
《通知》指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将采取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与地方师范院校定向方式,由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年度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在高校年度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国家优师专项培养任务,面向中西部省份招生。中西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本科层次师范院校,承担相关省份地方优师专项培养任务。中西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本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根据省域内实际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统计并上报本省(区、市)优师计划年度培养需求。合理安排优师招生计划。
《通知》提出,报考优师计划考生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入学前做好相关协议签订工作,承诺毕业后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不少于6年。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时,参照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相关政策,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双方根据协定,定向履约就业。工作后优先安排履约任教的优师计划师范生参加“国培计划”等各级教师培训项目,以及访学交流、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计划实施高校要建立跟踪指导机制,通过在线平台等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开放学校举办的培养培训活动,持续支持优师计划师范生提升教书育人本领,造就“四有”好老师。
《通知》强调,要通过组织管理、经费支持、政策保障、督导评价等多种方式实施保障。教育部牵头、各部门协同负责保障计划实施;予以师范生免除学费、住宿费、补贴生活费等资金补助;加强履约就业的优师计划师范生周转宿舍建设,加强住房保障;加强督导,做好评估工作,建立实施高校动态准入、退出、激励机制,积极发掘优师计划师范生从教典型。
《中国教育报》2021年08月04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