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教学大纲》规定,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包括基本军事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两部分,教学时间7至14天,总计不得少于7天共56课时。其中,基本军事知识共24课时,必训12课时、选训12课时;基本军事技能共88课时,必训44课时、选训44课时。《教学大纲》将于2021年8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教学大纲》指出,组织学生军事训练是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开展的教育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青年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大纲》是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实施学生军事训练教学,评估检验教学质量和督导检查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
《教学大纲》规定,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内容含必训内容和选训内容。学校要严格落实《大纲》,不得减少教学内容和规定课时。鼓励学校积极开设有关军事知识、军事技能训练教学方面的校本课程,拓宽军事训练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及课时分配
此外,《教学大纲》要求,学生军事训练教学纳入国家督导和考核评价体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细化考核评估方案,3年为1个周期进行验收评估,充分发挥教育考核评估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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