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家长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不一次性缴纳超3个月或60课时培训费用。
提示指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印发以来,大多数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业务。但仍有部分培训机构无资质、无证照开展培训活动,还有部分培训机构以充值优惠、买多送多等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培训费用。
为避免“退费难”和培训机构“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家长务必首先确认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开展培训业务。广大学生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
其次,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费用。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如有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此外,要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签订培训合同时,请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中国教育报》2021年03月24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