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共设置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1349个专业,其中中职专业358个、高职专科专业744个、高职本科专业247个。《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版《目录》按照“十四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2035年远景目标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在科学分析产业、职业、岗位、专业关系基础上,对接现代产业体系,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统一采用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三级分类,一体化设计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不同层次专业。
与中职专业目录(2010年)及近年增补专业相比,中职保留171个,调整(含新增、更名、合并、撤销、归属调整、拆分)225个,调整幅度61.1%;高职专科较高职(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及历年增补专业,保留414个,调整439个,调整幅度56.4%;高职本科较试点专业清单保留39个,调整208个,调整幅度260%。
记者注意到,《目录》撤销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类”专业类,撤销了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引导有关学校转设幼儿保育专业;撤销中职农村医学专业,引导有关学校进一步优化医药卫生类专业结构,加强布局婴幼儿托育、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等大健康相关专业。从专业名称上进一步明确体现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等专业主要岗位面向为小学教育的培养定位。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保留的专业主要是符合产业人才需求实际、职业成熟稳定、专业布点较广、就业面向明确、名称科学合理以及特种行业领域专业。专业调整的情形主要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增专业,根据产业转型升级更名专业,根据业态或岗位需求变化合并专业,对不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予以撤销。
2021年起,职业院校拟招生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按《目录》及相应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执行。教育部要求做好新旧目录衔接工作。目前在校生按原目录的专业名称培养至毕业,学校应根据专业内涵变化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更新。已入选“双高计划”等教育部建设项目的相关专业(群),应结合《目录》和项目建设要求,进行调整升级。用人单位选用相关专业毕业生时,应做好新旧目录使用衔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需要,教育部将动态更新《目录》,完善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目前,全国职业学校开设1300余个专业,覆盖了国民经济各领域,专业布点10余万个,每年培养1000万左右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在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一线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来自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显著提升。
《中国教育报》2021年03月23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