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天,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的李老师收到了一份特殊的寒假作业——家校观察记录本。寒假期间,班上一名学生因作业辅导与家长时有冲突,李老师便选取《椒江区中小学教育惩戒工作实施细则》中的几个方法给家长支招,定期与家长沟通记录该生在家的表现,不断调整教育方法。正是因为家校共同合作的教育惩戒,该生的精神状态焕然一新,亲子关系融洽。
该地的细则为何有如此魔力?本期今观察带您来浙江椒江看一看。
①戒尺如何把握好“刻度”
3月1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实施。当一些地方还据此准备自己的“实操手册”时,台州椒江区已经先行一步。
去年,椒江区教育局专门制定出台了《椒江区中小学教育惩戒工作实施细则》,选取椒江二中、前所中学、学院路小学、洪家街道中心小学等4所学校开展教育惩戒工作试点,在教育惩戒的具体内容、操作流程、适用情形、实施规范和申诉及救济程序等内容上,进行全面探索。
“孩子还是要有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没有任何惩罚,教育的效果会打折扣。但惩戒的形式要因人而异,不能危害到学生的身心健康。”洪家小学一位家长的话,代表了家长们对这项改革的支持态度。
教育惩戒关乎师生的切身利益,在具体操作层面马虎不得。椒江区出台的细则对适合教育惩戒的学生行为作出严格认定,各校据此重新梳理校纪校规。校纪校规必须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教育惩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三个等第。教师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一般教育惩戒。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教师应当报告学校,由学校决定实施较重教育惩戒。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决定实施严重教育惩戒前必须事先告知家长。
“细则对教育惩戒的各个流程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实操性强。”该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举例说,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提及校纪校规需要备案,椒江则明确规定了备案时限、整改方式,即收到各学校上报备案的校规校纪、教育惩戒办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其内容进行审查,对发现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学校提出审查意见并要求其及时纠正。
②惩戒如何拿捏好“准度”
除了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行细化之外,椒江区还根据实际育人需求,增设了几项独门秘籍,在教育惩戒的难点、痛点上发力。
比方说,为了进一步保障学生、家长的陈述及申辩权利,椒江区对于教育惩戒实施过程中的听证环节从参与人员、组织程序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在教育惩戒决定作出前,当学生、家长提出听证要求时,学校应当立即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5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和听证复核小组人员构成。学生、家长认为复核小组成员中有与此次决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并当场交由当事人核对签字。听证复核意见则由组织听证的学校在7日内根据听证复核小组讨论结论作出,并送达当事人。
教师的权益也必须考虑在内,椒江区特别规定“异性师生不得单独实施教育惩戒”。“这一规定主要是从规范教师职业操守和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的角度考虑的。”该负责人表示,在师生双方确实找不到第三人在场或者认为不适宜有第三人在场的情形下,可以将实施教育惩戒的地点放在校内专用场地,同时保持录音录像设备的运行。
还有,惩戒告知环节也是椒江区独创。该区要求各学校在作出严重教育惩戒或纪律处分时,出具惩戒或处分决定书,载明学生受到惩戒或处分的内容、事实、理由、依据以及申诉渠道和期限等内容。每学期末,各校将其做出的惩戒、处分决定书报教育局备案。
③教育如何做到有“温度”
惩戒是教育的一种手段,并不是生硬和冰冷的。在制定细则的过程中,椒江区也融入了人性化的元素,让惩戒教育更具温度。
为了保障学生的正当权益,椒江区详细制定了一整套“申诉及救济程序”,通过构架起学校层面和教育局层面的双重申诉组织和机制,畅通了学生、家长享有救济的渠道。
学校成立教育惩戒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及家长提出的申诉,组织复查。如委员会认为做出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依据、程序等存在不当,可以撤销或者变更原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
椒江区教育局成立教育惩戒工作申诉委员会。学生或家长对学校申诉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申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椒江区教育局教育惩戒工作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如果教师因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家长发生纠纷,学校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教师无过错的,不得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家长对教育惩戒有异议或者认为教师行为违反规定,可以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据悉,自该细则实施以来,椒江区妥善处理了6起教育惩戒案例,既教育了学生,也实现了学生、家长的零投诉。台州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小学教育系副主任吴晶表示,惩戒不是“惩罚”,在具体操作上予以明确指导,有利于教育惩戒落到实处。“细则的实施,对于老师、学生和家长三者既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