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深入践行“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审判助发展”工作思路,走出一条将党建融入法院工作全局之路,形成独具特色的“创·融”党建工作模式。
该模式将党建工作融入执法办案、司法服务、队伍建设、智慧法院建设,引领促进审判执行提质增效、辖区发展提优升级、党员干警提神聚气、改革创新提档加速,形成辖区群众更加信赖法院、信任法官、信服裁判、信仰法律的“四信”氛围。
党建“融”执法办案
秦淮区法院近3年来收案量均在3万件左右,而员额法官仅75人。如何对“人案”进行科学调配,一直是困扰院党组的难题。
“我们采取党组引领、支部统筹、团队协作、法官负责的模式,针对案件数量较多且法律关系相对集中的案件进行测算,并成立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劳动争议、金融借款四种类案专审团队和一个专门审理小额诉讼案件团队,改革成效逐步显现。”秦淮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守忠介绍。
据了解,成立的类案专审团队设置在立案庭,针对类型化案件之外的其他简单案件,该院还在速裁庭设置简案快审团队。秦淮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陶剑涵介绍,其他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疑难复杂的案件,并负责对类型化案件审理进行业务指导。
为将党建工作真正融入执法办案,该院坚持将支部建在庭上,还在审判、执行团队设置党小组,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到执法办案的最小单元,确保党组关于快办案、办好案的理念能够传导到每一位法官。
今年1月至9月,该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4.88天,比以往压降36.74天;一审案件发回重审和改判率1.44%,同比压降0.35%。“类案专审-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繁简分流工作模式入选南京市法院司法改革案例,并获省高院的肯定推广。
审判效率提升,审判质量改善,是秦淮法院以党建为引领构建科学审判模式的突出成效。今年7月,秦淮区法院在南京市法院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 提质增效办好案”活动中荣获综合优秀奖,并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党建“融”司法服务
“我们两个部门主要承办商事案件,审理好每一起案件,都是在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分。”秦淮法院民二庭庭长褚爱芳、金融庭庭长王辉宇都这样认为,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办理案件,还得带领法官走出去“访企问需”。
为确保党建引领和工作实效,该院为民二庭和金融庭配备了专职党支部书记。开展“司法服务直通车”主题为民办实事活动,全体员额法官走访辖区企业,发放调查问卷,详细了解企业目前运营情况、发展困难并现场答疑;搭建“诉非对接中心”工商联分中心平台,挂牌成立“李璇法官工作室”并实质化运作,每月第一个工作日法官前往工作室现场办公,为企业家答疑解惑、调处纠纷。
截至目前,该院干警共走访园区、辖区企业300余次,诉前化解商事纠纷450余起,企业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江苏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中,与法院工作相关的“办理破产”和“执行合同”两项指标,秦淮区均位列南京市第一,“执行合同”指标位列全省第一。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院将继续立足主责主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助力企业渡难关、稳经营。”该院审委会专委方建国说。
党建“融”队伍建设
一次宣誓、一张贺卡、一份关怀、一段感言,该院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唤起很多党员激情。“小时候对共产党员为了理念信念不惜奉献一切感到钦佩,一直是心中永远的信念情结。”青年党员索中宝发表生日感言时说:“今后我将努力让自己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能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打铁还需自身硬,党员更得走在前。”秦淮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磊说,“我们构建院党组、党支部、党员、普通干警‘四位一体’的政治学习模式,推行深入学、细领悟、学中干、找问题、着眼改、追先进的‘六步学习法’,就是为了确保干警能够学习到位、理解透彻,更为重要的是要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审判执行工作当中去。”
2020年以来,该院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先进个人等典型,并有43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党建“融”智慧法院建设
“到了秦淮区法院才知道,现在诉讼真的太方便了,不用手写诉状,在电脑上点一点、填一填,后面的流程自动就在电脑上走了。”当事人李先生说。
这是该院2020年研发的“家事案件要素式审判系统”,梳理了近3年来审理的近4000件家事案件、2000余份裁判文书、50余部家事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诉讼导航服务。“如果用形象的语言来表达的话,这个系统成了‘高级法官助理’,给办案带来极大便利。”秦淮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斌介绍。
2020年6月以来,该院家事案件调解率高达68.27%,同比提高近10%,挽救了近300个一度濒临破裂的家庭。该系统先后入选江苏省、南京市两级司法改革案例。
据了解,该院在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同时,还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适老服务驿站,由志愿者专门为老年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和服务,满足那些不熟悉电脑和智能手机的老年当事人的诉讼服务需要。“这也是我们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小亮点。”秦淮区法院副院长王迎新说。
(本报记者 丁国锋 本报通讯员 蒋子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