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择人者治,为人择官者乱。”干部选任,资格是基础,资历是参考,资质是关键,三者紧密联系,又各有侧重。今年是换届之年,要统筹兼顾资格、资历、资质,辩证统一到“事业为上”来,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选出能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好干部。
讲资格,不随意升格。《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了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这些条件必须严格遵守。但严格遵守不等于随意拔高,要防止优秀干部被“学历掉”。比如,《条例》规定,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但《条例》没有说明这针对的是“第一学历”或者全日制学历。教育部官网也明确指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政策及文件中没有使用“第一学历”这个概念。“第一学历”在区分人才上不再具有参考意义。因此,在实践中,要防止将学历要求解读为干部“第一学历”或者全日制教育学历,让学历成为隐性门槛,把后来通过升学或学历进修达到要求的优秀干部挡在门外。
论资历,但不唯资历。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条例》规定的基本工龄、基层工作经历、下级岗位任职年限和经历,是必要的台阶资历。设置台阶资历的目的是强化干部的实践磨炼,让干部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但讲台阶不能抠台阶,论资历不能唯资历。实践中,要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不能论资排辈、平衡照顾。论资排辈考虑的是“谁该用”,它操作简单、易量化,往往因人谋事,而忽略能不能干事。依事择人则是事业需要出发,既要对“事”之所需进行全方位分析,又要对“人”作深入研判,操作起来较复杂,还有难以服人的风险,不如“比资历”那样容易“搁平捡顺”,更需要研判者有智慧、敢担当。
比资质,看重高素质。高素质、专业化,首要在政治上的高素质,关键在能力上的专业化,不仅看干部学过什么,还看干部干过什么,更看干部干成了什么、实绩怎么样。实绩好一定素质优,素质优一定资质良。凭实绩用人,有为才有位,干群才满意。实践中,要用好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尺子”,对业绩突出、认可度高的优秀干部和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要不拘一格大胆使用,防止优秀干部被“结构掉”“经历掉”。当前,各项工作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要求越来越高,选干部、配班子时,不仅要看干部学得“专不专”,还要看“能不能”,更要看“优不优”。(作者单位:重庆市忠县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