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一百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财政紧紧围绕、主动服务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为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大局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部门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实保障。
党领导财政工作取得辉煌成就
回望百年,我们党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财政工作的领导,为财政发展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开创了一系列辉煌成就。
财政职能定位深化拓展。一百年来,在我国经济社会翻天覆地变化过程中,党领导下的财政工作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因应形势任务变化,持续完善理念观念、创新体制机制,财政职能定位随着实践不断深化,在我们党治国理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建党之初,财政积极为党领导革命筹措和管理经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支持根据地、解放区发展生产,保障财粮供给。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领导下向和平时期建设财政转变,迅速组建管理机构、统一财经制度,在巩固新生国家政权、推动工业化建设、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后,公共财政建设步伐加快,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财税制度,加强宏观调控,参与对外交流,在推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大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一重大论断,将财政的职能定位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财政深度嵌入、全面参与国家治理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在统筹“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中承担着日益重要的职责使命。
国家财政实力日益壮大。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从一穷二白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内生产总值从1952年的679.1亿元跃升至2020年的101.6万亿元,综合国力显著增强,财政实力更加雄厚。全国财政收入从1950年的62.2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8.3万亿元,年均增长12.1%。随着税制、国企等改革的推进,财政收入结构也实现了从“利税并存、以利为主”到“利改税”“税利分流”,再到“税收收入为主、非税收入为辅”的转变,质量不断提高。全国税收收入由1950年的49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15.4万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提高到84.4%,形成了稳定的增长机制。同时,根据党和国家在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财政支出力度和范围动态调整,重点转向“三农”、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文化等公共服务。1950—2020年,全国财政支出从68.1亿元扩大到24.6万亿元,年均增长12.4%,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进步。
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完善。科学有效的宏观调控是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计划经济体制时期,财政通过政府投资规模和方向等措施调控经济运行,并在微观上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等活动。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财政宏观调控也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包括政策取向、工具组合、时机选择、组织实施等要素在内的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财政部门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强定向、相机调控,主动预调、微调,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更加注重激发市场活力,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十三五”时期新增减税降费超过7.6万亿元。更加注重逆周期调节,特别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制定实施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一揽子政策举措,创造性设立并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大幅提高政策效率。更加注重风险管控,合理平衡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科学安排政府债务规模,政府总体杠杆率保持基本稳定。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促进资本及资源向战略关键领域聚焦,支持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提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预期管理和市场行为引导,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提高政策透明度。
财政保障更加精准有效。推进党的事业必须要有充足的财力作支撑。一百年来,财政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资金和政策保障,集中财力办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加强对基础研究、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持,深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运用税收等政策引导企业提高创新能力。着力保障财政教育投入,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持续保持在4%以上。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大力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坚决守牢粮食安全防线。持续加大脱贫攻坚投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25.9%,推动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救助、优抚等标准逐步提高。加大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支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出台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充当“突破口”和“先行军”。新中国成立以来,财税体制经历多次重大变革,探索实行统收统支、分级包干、分税制等改革,不断调整各级政府间、政府与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财税体制改革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加快推进。深化增值税改革,全面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环节,初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环境保护税,税收调节功能不断改善。稳步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陆续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以及教育、科技等分领域改革方案,逐步调整完善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更好保障各级政府履职尽责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预算分配机制,健全由“四本预算”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公开和绩效管理,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现代财税体制加快形成。
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提高。财政管理是财政部门的基本职责,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新中国成立初期,迅即着手建立一系列财经管理制度,维护全国统一的财经秩序。此后随着财政职能不断拓展、收支规模扩大、服务领域深化,以及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财政管理的理念、方式、要求也发生了变化。1998年后,预算收支管理、部门预算管理、国库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相继展开并不断完善,财政管理水平有了大幅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着眼于规范理财行为、提高财政治理效能,继续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建设。形成较为完备的财政法律制度规范体系,我国现行有效的财政法律19部、行政法规28部、规章89件、规范性文件3000余件。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库款管理与预算执行、债券发行、国库现金管理更协调,库款运行和使用效率提高。构建以采购需求为引领的政府采购制度,健全支持绿色、创新、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落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形成涵盖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自然资源等四大类资产的国有资产报告。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基本建成,企业会计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财政内控内审,强化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国际财经合作深入开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财政积极参与各项经济外交活动,恢复在世界银行合法席位,加入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并与相关国家建立财经交流合作机制,国际财经交流交往越来越密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统筹国内与国际,深化财金领域务实合作,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营造于我有利的外部环境。利用好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1+6”圆桌对话会、APEC、10+3财金合作等重要平台,加强多双边财经对话,在宏观经济政策协调、贸易与投资、国际税收等领域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倡议设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员总数已达104个,在国际上树立了专业、高效、廉洁的21世纪新型多边开发银行的崭新形象。推动成立新开发银行,在机构建设、扩员、业务运营等方面进展顺利。发起设立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推动中亚地区各国间的知识分享与发展合作。筹建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加强与国际机构和区域合作机制对接,促进“一带一路”倡议走深走实。深化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发基金等传统多双边开发机构合作,助力国内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自主大幅降低关税总水平至7.4%,积极支持构建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已对17项自贸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28个国家或地区实施优惠关税待遇,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党领导财政工作积累宝贵经验
一百年来,在党的领导下,财政事业蓬勃发展,我们积累了一系列弥足珍贵的历史经验,必须倍加珍惜、发扬光大。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财政制度安排体现党和国家的意志,涉及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一直以来,财政为我们党奠基立业、治国理政、当家理财做具体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财政领域充分彰显。走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财政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行动指南,必须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从革命战争年代实行减租减息、土地改革等运动,到新中国成立后推进统一财经、调整工商业等措施,到改革开放促进国民经济合理调整、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再到进入新时代后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取得新进展,财政部门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做大蛋糕,把蛋糕分好。走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财政部门必须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立足我国国情实际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坚持紧紧围绕、主动适应。中国的事情必须根据中国的实际、按照中国的特点来办。财政部门准确领会把握我们党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经济规律,不断推进财政各项工作。走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财政部门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牢立足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最大实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对内财政政策设计、制度安排以及对外财经工作,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好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
改革创新、自我完善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持续动力,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财政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财政部门紧紧扭住政府与市场关系这一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适应不同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税收、财政体制、预算管理等制度机制,有效地调动了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走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财政部门必须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现代财税体制在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激发和调动市场主体活力。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党领导财政工作长期坚持的思想,也是预算收支安排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不论是资金宽裕的时期,还是资金紧张的时期,财政部门始终注重统筹收入与支出、需要与可能,努力把宝贵的财政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益。走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财政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坚决树牢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不良风气,强化预算管理,做到有保有压,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方法,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干事创业、改革发展既要主动进取,又要尊重客观。财政部门秉持这一方法,千方百计保障好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作出的重大部署,同时从实际出发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不提过高目标,不搞过头保障。走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财政部门必须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障国之大局、国之大要、国之大事、国之大计落实落地。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完善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确保财政可持续。
做好新时期的财政工作,关键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财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继往开来、锐意进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为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