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书记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12个盟市和4个自治区直属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示范带动全区各级党组织从严从实、有力有序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
聚焦“述什么”,突出重点细化内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2020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亲自审定会议方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专门下发通知,对述职内容、评议程序、组织领导等提出明确要求。严把述职报告关,述职内容做到“三个聚焦”,即聚焦完成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基层党建的重要部署、重点工作,推进“五化协同、大抓基层”情况;聚焦基层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推行国家统编教材中发挥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其他领域的工作和需要基层党组织落实的任务。
聚焦“点到位”,综合研判掌握实情。为确保述职评议能够点实点准、点到穴位,结合日常调研,重点聚焦4个方面的情况。即各盟市和自治区直属党(工)委总结2020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列出3个方面重要进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各组织处根据日常了解情况,逐一点出单独领域或单项工作的重大成效和突出问题;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提供巡视巡察工作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方面的突出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宣传部、统战部等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分别提供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重要进展和存在问题,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述职点评提供依据、打下基础。述职评议会上,自治区党委书记进行一对一点评, 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进行重点综合点评,直指短板弱项、明确努力方向,使述职的书记倍感压力、倍受触动、倍增信心。
聚焦“怎样评”,科学调整考核权重。坚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在评价主体和权重方面,由往年主要依据领导点评和现场测评为主,调整为3个方面评价主体并科学分配评价权重,现场参会人员测评权重占70%、党建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测评权重占20%、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处室测评权重占10%,将30%评优比例调整为50%,注重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坚持书记个人评价等次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明确现场测评“一般”“差”票超过10%,年度基层党建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影响或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被问责追责的,综合评价等次为“差”,通过书记评、评书记,确保述职评议考核有效果、党建责任再压实、工作质量再提升。
聚焦“如何改”,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坚持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重要任务,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督查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与巡视整改落实、专项整治落实有机结合起来,明确责任、时限抓整改落实,防止问题“年年述、年年改、年年在”。采取项目化推进的方式,针对基层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若干项目进行专项整治。针对中央组织部和自治区党委领导点评的问题,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每季度调度1次,每半年调研1次,每年向自治区党委书面报告1次整改落实情况。对历年来点评过的问题进行梳理,针对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作为2021年基层党建专项整治任务,集中力量攻坚、倒逼问题整改,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