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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高庙镇:

“三管齐下”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2021-12-30 16:47:49   

自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开展以来,为进一步引导群众自觉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守护蓝天白云,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南阳市宛城区高庙镇通过加大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宣传、全方位检查巡查、顶格打击问责“三管齐下”,确保烟花爆竹零存放、零出售、零燃放、零事故。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高庙镇政府、派出所、应急办和24个行政村积极行动,出动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车6台,不间断地在镇村重点区域,特别是李高路、牛高路两条镇区主干道进行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同时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区政府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公告;全镇村党员干部和商户签订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诺书;开展家长和学生“大手拉小手”签订禁售禁放承诺书活动;广泛推送区融媒体中心制作的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视频等,多措并举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营造全镇干部群众商户齐参与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良好局面。

加大检查消除隐患。部门联动,加大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检查巡查,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管、民政、卫生院、中心学校、各行政村治保主任层层参与,形成合力,对全域内烟酒副食店、小卖部、各类摊点进行“地毯式”检查。同时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大对红白喜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提前劝阻,确保烟花爆竹零燃放。

定格问责确保实效。各村、各单位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宣传,加强管控,落实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村、组二级禁燃禁放监管网络作用。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携带、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制品的,一经发现,一律定格处理,由镇公安、应急、环保、交通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视情形予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同时建立通报制度,发现违规存放出售燃放烟花爆竹,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村里的责任,并在全镇进行通报。(袁永强 贾宛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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