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例行道路检查中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当事人系一名驾校教练。
12月16日,民警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悬挂着教练车车牌的白色小车,在行驶至检查卡点前三四十米处时突然停车。驾车男子与副驾男子互换了位置,随即调头驶离。
“发现这一情况后,我们立即通知另一组民警对该车进行拦停盘查。”该大队民警说。盘查中,民警发现驾车男子身上有明显的酒味。在使用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现场检测时发现,该男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车男子李某系某驾校教练,当时正带着几名学员在练车。面对民警的讯问,李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李某称,当天中午喝酒后,下午带着几名学员上路练车。行驶至罗桂路罗江区新盛镇路段时,原本坐在副驾指导学员驾驶的李某发现前方有交警检查。“因为这一段路不是练车路段,我担心被交警处罚,就赶紧喊学员停车,然后我将车辆调头开走。”
针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该大队依法作出了吊销驾照、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同时将向罗江交通运管部门通报其违法行为和相应的处罚结果。(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