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第七届江西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的通报》,南昌市体育局获得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
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市体育局坚持将精神文明工作与党建工作、体育中心工作高度融合,认真贯彻落实创建文明单位各项要求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任务,服务大局、切实履责、开拓进取,积极推动全市各项体育工作展现新面貌、实现新突破。
据了解,南昌市体育局将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结合体育职能,突出为民宗旨,组织党员干部全面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各方面发展,为推动南昌率先“作示范、勇争先”贡献体育力量。(南昌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