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区分局绥胜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绥胜满族镇某村屯南侧玉米地中有一只大鸟疑似受伤。
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查看。经检查,大鸟左侧翅膀受伤,可能系俯冲捕食撞击硬物所致,已经无力起飞。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喂食食物和水,并送至宠物店进行救治。同时,民警与林业部门取得联系,经专业人员鉴定,该鸟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矛隼。
矛隼,又名海东青,主要分布于黑龙江、吉林等地,是狩猎时的重要帮手。目前,该矛隼已被移交至北林区林业和草原局进行专业救助。
警方提示: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冬季寒冷,如遇受伤、受困野生动物,请及时与当地林业部门联系或拔打报警电话。救助时可提前做好安全措施,尽量避免直接触碰。对于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李王天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