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兴和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
期间,大队民警认真检查了客运站安全设施配备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指导客运站要遵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定期组织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增强驾驶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时刻敲起安全警钟。对客运车辆做到定期维护和保养,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的制动、防滑链、灯光、灭火器等,严格排查车辆安全隐患。对不符合安全行车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从源头上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杨波)